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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4日晚上我在**宾馆住宿,但是,晚上我小孩生病去医院,为了保险我把电脑寄存在宾馆服务台,2011年8月5日下午我去拿房间里的东西时,服务员说过了中午12点之后退房,要付半天的房价,我说我不退我的电脑还在你们的服务台,过6天我去拿电脑的时候他们说电脑不见了。原因是他们换班的时没有交接好电脑。不愿意赔偿我的电脑。我应该怎么办,责任在谁的身上。

其他 2011-09-16 17: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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