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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留下给妈妈和自己的财产。奶奶闹着分财产。所以分了一些给奶奶。然后奶奶拿着分到的财产跟着姑妈过。当时有协议。今年又回来闹着继续分家。而且不按照协议上的来。请问当事人怎么办?可以做财产公证吗?

离婚 2018-12-09 15:2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公民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1)注销的户口;(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证明内容:(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帐户及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细单、债券凭证、专利权证书等)。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单位盖核对章、密封)。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一、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分家,顾名思义,把一个家分开,分成若干个家。一个完整的家解体,几个新的家庭成立、诞生。分家,主要是分财产。财产中,主要分固定资产和资金,即父母的积蓄,父母的私产。  分家析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  (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  (五)、证人姓名;  (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  (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二、分家析产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  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对某些生产、劳动工具、设备等财产的分割,要尽可能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发挥家庭成员各自的专长。  对于某些特定的不便分割的财产,也可以特别协议的方式作变通处理,以充分发挥该项的效用。  分家析产直接关系到家庭成员今后生活安排的问题。因此,应当通过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的形式进行,这样,就不至于有分家后因某项财产产权的归属不清发生纠纷。
  • 按照当时各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处理。
  •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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