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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因跟我老婆感情不和我,她起诉我要跟我离婚,还要孩子的抚养权,还要我每个月要求我给抚养费一千五,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1-10 22:2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奥,建议好好沟通。如果您不想离婚,建议委托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搜集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证据并积极应诉。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如果能搜集证明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有需要,建议最好来所面谈,因为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一样,以便我们及时帮您作出针对性应对策略。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可主张争取小孩抚养权,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详情欢迎来电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
  •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尽量争取。
  • 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 你好,对方已经起诉的,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积极应诉,详情欢迎来电咨询!
  • 委托律师应诉,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权益
  • 积极应诉,提出自己的诉求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应诉,以便更好的保护你的权益。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按法律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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