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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告人,原告在交通事故中住院七天后出院,过2个月再次住院,这个我需要赔付他医药费吗?

其他 2018-11-10 0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为什么住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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