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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半个月前他在上班的时候发生了工伤,这半个月他一直都是在医院住着,他想要申请工伤索赔,但是好像已经过了时效了,她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工伤索赔时效是多久了,过了这个时效还可以申请么?非常的谢谢。

其他 2018-11-06 06: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如果过了时效还是可以申请的。
  • 你好,关于工伤索赔时效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因该“1年”期限属法定的工伤认定排斥期限,没有可以延长的情况。超过时效不可以申请了,除非有进行劳动仲裁。
  • 你好,先要申报工伤,确定为工伤后,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才能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 你好,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如果过了时效还是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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