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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他现在在一个大型的公司上班,但是他现在还是一个试用期的员工。她们已经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现在他们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他想要咨询一下律师,试用期劳动合同3个月到期了能续签吗,还是自动转正?谢谢

其他 2020-07-02 14:4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 用人单位没必要通知你转正,但应该给你转正。如要求赔偿的话,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给你朋友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从第二个月起按转正工资支付差价,再别的没什么。如果工作还可以的话,也就没必要了。 如您还需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 一般劳动者在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会跟劳动者签订合同,并约定好试用期。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劳动者担心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过后不签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应该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发放资料,进出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 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2月14日到该公司上班,5月10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也可要求公司补缴纳社保费用。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可以要求补足试用期的工资。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作出罚款。 若公司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的话,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单,开除是不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就一种,就是书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6~17条规定来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你好,用人单位没必要通知你转正,但应该给你转正。如要求赔偿的话,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给你朋友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从第二个月起按转正工资支付差价,再别的没什么。如果工作还可以的话,也就没必要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你好,自动转正,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不需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来说就是,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至三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你好,用人单位没必要通知你转正,但应该给你转正。如要求赔偿的话,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给你朋友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并从第二个月起按转正工资支付差价,再别的没什么。如果工作还可以的话,也就没必要了。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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