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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出租车车主,还有123天营运到期报废,我车10月3日在东城领绣与经纬一号灯岗,与一工程自卸车相撞,车上夜班司机与一乘客受伤,我们俩车都有商业险,交警定责他主我次,我于10月31日提车出来,保险公司现判定我车报废状态,正在汇报定损处理,现在我想找对方车主谈误工费,我该怎么要?多少钱为合情合理?因我车只有4个月就报废,交警和保险公司都认为我车辆不存在维修价值,对方该给我4个月误工费吗?误工费是多少钱?

争议解决 2018-11-27 16: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并计算相关的赔偿金额。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 你好,误工费:根据被侵权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被侵权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被侵权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被侵权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侵权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请详细咨询。
  • 保险公司的说法是一种推诿,按照你实际发生的维修损失计算。误工费要跟据你的实际维修时间来计算。建议你掌握证据祝你维权成功,需要帮助请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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