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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在一家比较大型的公司工作的,然后我已经工作了五年多了,然后前阵子我发现我体检的时候,然后发现我有病,然后我现在准备做手术。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来休养,所以我跟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病假,请问一下请病假一个月工资怎么算呢?需要你能解决我的问题,谢谢。

其他 2019-05-17 08:5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病假的工资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给你!比如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那么你一个月的病假工资是:960元。然后扣掉五险一金,你拿到手的也就是560元。的其他的补助公司是不会支付给你的了。现在每个公司都一样,都是这样按劳动法来计算的。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病假的工资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给你!比如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那么你一个月的病假工资是:960元。然后扣掉五险一金,你拿到手的也就是560元。的其他的补助公司是不会支付给你的了。现在每个公司都一样,都是这样按劳动法来计算的。
  •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关内容:   职工患病医疗期的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可以请病假的时间按病情确定,  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请病假应当提供请假条、指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病休诊断建议书,按所在单位规定程序报批。可以请假的时间视病情而定。但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须按员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员工的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你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你病假的工资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给你。然后扣掉五险一金,所以要根据你平常的月工资来计算,其他的补助公司是不会支付给你的了。现在大多数的正规公司都是这样计算的额,都是这样按劳动法来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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