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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公司法人想占有隐股东的股份,她把原公司注销了,原股份分红也不给,而且还利用原公司财产注册了新的公司又与别人签订了合作协议,隐股东如何维权

其他 2018-11-20 16: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 注销公司,也就是公司解散,不是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应当经过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所以法人代表人,不影响注销公司。
    注销公司流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④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召开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决议是否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如果是五人以下的公司可以购买对方股份,或者申请破产就是了
  • 需要有证据证明隐性股东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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