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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再2016年结婚,2018年10月面临拆迁,拆迁的房子是我爸爸的。现在要购买安置房,我爸爸把安置房写我的名字,请问这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8-11-14 09:4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你们双方财产的具体信息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下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财产是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得到的,而且遗嘱或者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而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后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 2、婚后一方或者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法律明确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般而言,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但你们也可以订立财产协议,对财产归属和分割进行约定,后期要分割财产时会按照你们的协议处理。
  •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 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有约定除外。
  • 你好,一般是个人财产
  • 嗯,您好,建议先进行协商。
  • 让你爸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只赠与你一个人。
  • 关键看原先的房子是谁的,如果是父母的,可以单独写一个赠与协议
  • 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一般可以主张的
  • 您好,您可以主张
  • 嗯,您好,建议先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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