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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按实际工资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已EMS方式邮寄补缴申请书,要求单位30日内按劳动者实际工资补缴社保,如逾期未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依法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权利。如果单位届时未补缴,也未提出交接工作等,劳动者可否直接离职?是否需要提醒交接工作?离职证明在上述提到的30日届满后拖着不出具,该如何及时获取?谢谢!

其他 2018-11-12 09:4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单位出现上述您说的情况,那么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追问】让劳动者在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后,就都收走了,劳动者手中没有劳动合同。已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让单位出具合同,单位肯定推三阻四,估计要拖延一段时间才会拿到合同。想先离职,待合同到了维权。
    【回答】您好,建议您最好在离职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否则离职后再主张恐怕存在风险。
    【追问】您好!离职后再主张的风险是指?
  • 您好,您这种情况不支持经济补偿金。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如果单位出现上述您说的情况,那么单位行为违法,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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