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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立业主委员会要解除小区原物业,原物业是开发商没公开招标用自己的企业,没与业主委员会签过合同,现60%业主每家一票,在委托书上签字同意解除原物业,委托书上没指定代理人,过几天开业主大会时在现场,本小区业主若干人作为签委托书业主的代理人投票,一致赞同解除原物业,达全体业主的人数和面积60%以上,现原物业起诉业主委员会投票不生效,继续赖着不走。请问:业主委托书没指定代理人,代理人签字是在开会现场,但代理的内容与委托人是一致的,都是赞同解除原物业,这种方式签字在法律上生效吗?谢谢!

其他 2018-11-14 07: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业主是可以委托其他几名业主代表代为参加业主大会并投票的,只要委托书上委托事项写明,有委托人的签字即可。但是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必须合法,人数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业主大会上形成的决议可以会不合法。
  • 您好,业主是可以委托其他几名业主代表代为参加业主大会并投票的,只要委托书上委托事项写明,有委托人的签字即可。但是业主大会召开的程序必须合法,人数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业主大会上形成的决议可以会不合法。
  • 我认为属于效力待定,可以通过事后追任的方式使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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