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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积区新建巷12——15号楼的饮用水曾被生活污水污染,原因是吃水管被粪水渠泡烂钻进了污水。在6--7号楼之间扒开污水渠盖板就能看到浸在粪水中的人吃的自来水管。这件事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够不够刑事犯罪

刑事辩护 2011-09-18 23: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及时维修
  • 你好,这不算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可以追究民事责任;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如果你需要更详细的了解,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在我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或来电咨询,我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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