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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我八月二十号买的房子,对方的房屋有抵押而且是两抵,有一个是个人的,有一个是银行的,我把他的抵押给清除了,可是从中我给他的钱被银行给支走了,原因是他和他的朋友借钱他的朋友把他给告了,银行卡冻结了,但是我不知道他有法律官司,他之前也没有说他有法律官司包括在中介公司也没有和我们说,事后才知道的,然后我们就去了房管局办了房屋抵押,抵押到我的名下,可是期限是一个月的,到九月二十号他还是没能过户,因为他还差银行的贷款没有还清,但是我们把买房子的钱都给了他,然后我就去法院起诉他了,相通过法律要回房子,借条,收据,抵押登记我都有,您看可以向他要回房子或者本金么,最好是房子

其他 2018-11-14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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