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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的小姨和之前的丈夫离婚了并有一子,是小姨在抚养,法医判该父亲每月付六十元的抚养费,至今一分钱未拿过。现在小姨儿子已经二十岁,也已再婚多年。小姨与前任丈夫离婚后,前任丈夫并为将自己的户口从小姨家的户口开走,现前任丈夫因身份证遗失,特来小姨村上补办,但小姨想抚养费一分未给,就没有配合前任丈夫办理补办身份证相关手续。现小姨前任丈夫想付抚养费。但小姨想如果不要这笔抚养费,以后表弟是否还要对他的亲生父亲进行赡养?而且前任丈夫在表弟小时候有虐童的行为。要解除亲子关系需要些什么东西呢?

离婚 2018-11-15 14: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有血缘关系不能解除父子关系(但收养的可以解除),他父亲老了小孩有义务支付赡养费(起诉法院会支持的)。当初判决他父亲支持抚养费,为什么你们不申请强制执行。补办身份证你们不配合,对方也能补办的。
  • 父子关系不能解除的
  • 这种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解除的。
  • 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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