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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下,女方,因结婚时岁数不到法定年限,当结婚了,从2014/2018年初共同生活四年多,因男方身体原因为生育子女,导致双双感情发生破裂,要离婚,当初结婚前,女方家里向男方要了十万彩礼钱,现在男,女方,过不到一起了,男方起诉到法院索要结婚前给于女方的彩礼十万元,请问女方家承担不,惑采取咋样的辩护

离婚 2018-11-15 14: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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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彩礼一般返还大部分,并不是全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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