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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拆迁,没有房产还能拿到安置房!?

拆迁补偿 2019-09-15 08: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安置房拆迁,我国国建有关法律规定的事项如下:
    一、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政策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2、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拆迁安置房的税收政策
    拆迁安置房或回迁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或安置的政策标准,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 拆迁补偿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
    新《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新《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 拆迁补偿和安置房都是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当事人都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拆迁补偿费是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 补偿对象是被拆迁房屋,补偿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所有的房屋拆迁,不管是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都应当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给予拆迁补偿费;安置房是对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安置对象是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依据是拆迁主管部门的规定,人均安置面积由政府制定,安置一般发生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中,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一般没有安置。
  • 居住地拆迁,没有房产还能拿到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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