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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地的,请问办理离婚必须回当地民政局或当地法院吗?

离婚 2018-11-15 09:25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上结婚和离婚都是自由的,只要双方愿意就可以,离婚也一样,但是离婚相对比较复杂一点,因为离婚涉及到财产、孩子抚养权问题,所以会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离婚,能够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是最快最为便捷的方式,只要双方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一方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争议,那么需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不存在以上情形时提出的离婚,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所以往往需要二次提起诉讼。二次提起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
  • 您好,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看通过哪种形式离婚的,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诉讼离婚可以在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 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诉讼离婚可以在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详情来电咨询。
  • 您好,协议离婚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只要提交被告长居住地证据即可。
  • 你好,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民政局
  • 诉讼离婚需要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登记地办理
  • 协议离婚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 嗯,您好,需要的。
  • 提供居住证明当地起诉
  • 你好,协议离婚,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需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
  •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 你好,协议离婚需要去户籍地民政局
  • 协议离婚需要去民政局,诉讼离婚可以在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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