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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同学发生冲突,我没有动手,他把我打伤了,我的医药费谁出.

刑事辩护 2018-11-21 01: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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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陪衬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医药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之一,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出相应的医药费。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立法层级中属于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是法律,侵权责任法的层级高于司法解释。二者如果发生冲突,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没有冲突的前提下,适用两者都可以。
  •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可以请求对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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