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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同意将所持有XX公司2.4%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24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万元)转让给乙方,所转让的XX公司2.4%的股权中尚未到资的注册资本24万元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乙方同意按此条件购买该股权。像这种情况,原价转让,没有转让收入,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股权转让 2018-11-21 01: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联系税务部门
  • 你好!转让股权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原则上并不需要债权人同意,但如果以明显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转让股权,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征收。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合同金额依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比如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贴花,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的0.5‰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的1‰贴花,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的0.05‰贴花等;权利、许可证等按件贴花5元。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股权转让书据按其书立时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即证券交易印花税)。
  • 1、股权转让方、受让方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请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八条的规定。 2、股权出让方属于个人的,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受让方属企业的,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税基数为股权溢价所得(即转让金额减去原股权金额的差额),如无溢价不必纳税。 3、若股权转让合同对纳税问题已作出明确约定,应按约定办理。
  • 你可向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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