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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6年7月和前夫离婚的,是协议离婚,婚内有一套还在还贷的房产,协议离婚时只写明等儿子13周岁过户给儿子,没有作出明确的的分配,婚后男方在外面借款100多万无力偿还,人失踪了,被借款人现在起诉,之前的那套房产也被冻结了,后期也会被拍卖,离婚后的抚养费和其他费用男方都没有履行,我现在应该怎么做能保全我和儿子的权益多一点?

离婚 2018-11-16 16: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追问】人都失踪了,怎么要?协议离婚上写明房子给儿子,因为没有过户,这套房子也被牵扯进去
  •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唯一住房,应该会为你们保留部分租房的费用。并且如果是男方借贷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也并不知情,可以抗辩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追问】法院已经冻结了,我问了一下说是可以不通知我,可以直接拍卖,没有约定的夫妻共有财产分配是默认五五还是视情况而定的
    【回答】是的,夫妻公共财产分割时没有特别约定,一般平均分割
  • 只能起诉要求支付和履行离婚协议
    【追问】现在房子被冻结了我起诉还有没有用?如果后期拍卖了分配时这种情况也能有我儿子的权益,分配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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