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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为什么是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

其他 2020-06-08 20: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商业秘密条款法律上称为竞业限制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且仅限于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有保密义务人员
  • 在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时,要严格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约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行为、制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责任及赔偿标准、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实践中可以运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从对职工的规范管理入手,及时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同时在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加进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规定职工泄露商业秘密后应负的法律责任。
  • 商业秘密,按照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企业在运营管理中,可能会拥有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并且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果他人侵犯的,会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那么,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哪些呢?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发生在经济领域,尤其以竞争性行业或领域为多,因此,各国立法均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或《公平竞争法》、《企业秘密法》,《民法》或《商法》等加以制裁。多数国家也通过刑罚手段予以保护。我国也已建立了一个包括民法保护、行政法保护和刑事保护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1、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即经营者违反该法规定,给被害人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法》对承担违约责任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三种,其中赔偿损失是最主要的方式。
  • 商业秘密条款法律上称为竞业限制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且仅限于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有保密义务人员
  • 商业秘密条款法律上称为竞业限制条款,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不得超过2年,且仅限于高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有保密义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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