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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交通事故,小货车与电动车相擦,对方拔打999入院,交警到现场划我全责,住院一切费用由我支付,五天后,医院让他出院,出院后7天他要求我陪偿1.6万

其他 2018-11-20 17:0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投保的交强险过期,您未及时续保,此时发生交通事故,您的车处于未投保状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的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具体的赔偿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根据被侵权人具体情形您赔付相应款项,对方是需要提供相应收费单据的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如果电动车损坏,您可以维修,如果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您折价赔偿或者为其购买新电动车 因此,对方请求您赔偿的数额不是凭空说的,是需要有依据的,比如住院单,交费记录等,如果对方要求您支付的数额明显超过损失,是不合理的,及时对方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不合理的诉求。 您要把已经支付的钱的打款记录或者对方开具的收条等保存好。 另外,建议您对您的车交强险及时续保,避免您以后出现类似情况遭受财产损失,如果您这次事故发生时,您承保交强险,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再由您赔偿。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给您分析到这,如果您还有不懂得,可以随时和我联系。
  • 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也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建议您电询律师,进一步为您分析。
  • 让对方起诉吧,不合理要求法院不会支持的,另外你投的有保险,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承担。
  • 你好,需要根据交警定责处理
  • 你好,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 你好,一般不合理可以拒绝。
  • 交通事故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必要的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扶养人生活费;4、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当事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述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1、丧葬费;2、被扶养人生活费;3、死亡补偿费;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 你好,对方不合理的要求可以拒绝
  • 让对方起诉吧,不合理要求法院不会支持的,另外你投的有保险,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先承担。
    【追问】律师你好,车的保险过期,所以交警划我全责,但住院一切费用是我付的,护理也是由我负责的,请问出院后我还用赔钱吗?大概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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