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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8年前的一天。我是借款人,被担保人带去银行办了10万元贷款,然后,他把我10万贷款倒入另一个人的账户后,全部取走了,他没给我打借条,现在银行向我逼债,我无力还钱。银行知道是担保人把贷款全部拿跑了,也知道他是真正的用款人,请问我该怎么办,是起诉担保人,还是起诉从我账户转走钱的那一个中间人,我能不能胜诉?我没有收担保人任何好处,也没跟他要过一点好处,我什么也不懂,请教各位律师解答

离婚 2018-11-22 13: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结婚期间不论谁向他们借的钱,一般都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是属于虚假债务、非法之债。婚前谁借的钱,一般属于借钱人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除非这笔钱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 提示:非法之债以及虚假的债务是不用偿还的,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 现在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你和银行之间的,你是借款人,银行是出借人。如果你还不了银行钱,银行有权利起诉你。二是你和实际用款人的,你们之间存在一个借贷关系。你现在的情况,你需要起诉实际用款人,建议你带着材料找律师面谈,详情可来电。
  • 如果无法协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诉讼
  • 您好,建议您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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