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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弟弟今年满16周岁,前些阵子去了一家私人餐馆打工,入职大约一个月在后厨端盘子的时候滑倒,导致胳膊被地上的碎盘子割断了一根筋。目前已经做了手术,医生让住院两个礼拜治疗。用人单位付了一个礼拜的医药费,今天去要钱的时候单位说住院费太贵了,已经给我弟付了这么多钱,拒绝赔付了,还说你们想到哪里告我就去告。我爸让单位人明天来医院和医生询问是否可以出院治疗,减少单位赔付费用。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相关法规规定,我弟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工伤吗?期间医药费住院费以及期间的误工费工资,都能得到正常赔偿吗?

其他 2018-11-22 17: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让交警部门出面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您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例外: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一方无责也要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认定书之外的其他人,要不要赔偿,取决于对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直接关系,如车主把车借给没有驾照或者不适合驾驶的人,司机是公司企业的员工,车辆是挂靠单位的等等,这些情况需要负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以下15个: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但是每个赔偿项目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 误工费是指因为交通事故受伤,耽误工作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误工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在诉讼阶段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时间证明。误工时间要根据单位给伤者开的证明,或者伤者实际的休养天数来确定。如果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会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如果无固定收入的,则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院一般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治疗过程中的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断费、住院费、医药费等都属于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是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之后再由事故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一般会在伤者治疗结束伤情固定后才会赔偿,因此无论是哪一方先垫付了医疗费,都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断证明,作为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谈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
  • 积极治疗出院鉴定伤残等级,起诉索赔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 你的诉求是什么?
  • 应该按工伤对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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