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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女职工已年满50岁,但是社保只缴纳了13年,这种情况必需办理退休吗?还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女职工又该怎样继续交社保?

其他 2018-12-05 14: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即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据此,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 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单位可以裁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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