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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最近出骑电瓶车了个事故!电瓶车还没来的及上牌照!感觉非常郁闷!我骑电动车在无分界线的人行道上正常行驶!和逆向行驶的一个76岁的阿姨相撞!当时路面非常宽敞!阿姨当时在东张西望!电瓶车横向撞到我电瓶车后面!没有防备的情况下直接倒地!造成她腿腰两处骨折!交警说她负主要责任!派出所说我没有拍照!要负同等责任!可我家境不太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求助!!!!

其他 2018-11-28 17: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以交警警察认定责任为准,按责任分摊损失
  • 以交警认定为准,如不服可复核
  • 1、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发生电动车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3,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你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 1.电瓶车逆向行驶撞到横窜马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现事故的,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认定结果来承担责任2.电瓶车车主自身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过错,因此机动车方可以承担小部分责任3.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4.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5.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6.因此,医药费大部分应该由电瓶车车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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