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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职开始到被公司逼走,没与公司签订过任何书面合同,就入职当天填写过入职申请表,且上班地点无张贴任何书面文件说明,包括上级领导也没说过此类规定,公司薪资是按时薪计算,每小时10.5元,周六日和平时加班也按这个算,除了法定节假日有三倍工资之外,在深圳最低基本工资要求是2200吧?正常上班时间每个月22天,每天8小时,8×10.5×22=1848,连深圳的法定最低工资都没达到,且每个月上满30天还无全勤绩效,公司也没帮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平时迟到一分钟扣一元,迟到半小时按每分钟2元计算,迟到2小时以上当天算旷工且另外扣除三天底薪(8小时工作薪资算一天),我就想请教下这算不算合法的?

其他 2018-11-26 18: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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