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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自2015年4月份入职公司,2015年7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合同期满后直至现在2018年11月份,期间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需要补偿?二,公司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开始裁员,因为公司性质为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如果老板申请破产清算,是否会影响我的劳动赔偿?没有劳动合同的这一年多补偿,是否需要提前和公司申请?

其他 2018-12-11 20: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现在可视为公司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雇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可能会没有钱支付劳动报酬。
  • 您好,现在可视为公司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解雇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雇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后可能会没有钱支付劳动报酬。
    【追问】如果现在我要求公司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同意签订,对我有没有什么影响?需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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