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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个人跟公司签的租赁场地合同,双方没有规定租赁期限,只是注民租金,合同最后注明一条附加条件,如果乙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离场,经甲方同意可离场,请问像我这种情况的话,押金能退回来吗?,谢谢律师

其他 2018-11-27 10: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那么您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离场即可,符合上述条件对方当然需要退还您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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