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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9年未开厂,我于2010年初来公司上班一直到现在2018年,是开厂元老,在公司担任生产厂长一职,2015年公司换了一个新总经理上任,在今年11月份公司突然以调岗为普通员工并且降薪为手段,想逼迫我自动离职,我的劳动合同上写的也是厂长职务,谈的是年薪制,请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培付工资补偿金吗?

仲裁 2018-11-28 2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并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你可以去所在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劳动合同手上有吗?合同什么时候到期?具体咨询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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