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闺蜜在网上订了件衣服,三百多块钱,因为货一直没到,就申请退款了,后来衣服又到了,结果她就去签收了,然后卖家要求快递赔偿,快递赔偿了以后报警了,然后警察说她这样是属于诈骗,杂七杂八赔偿的钱要好几千,还说要刑事拘留,三百多块钱至于这样不?

其他 2018-12-03 20: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不构成犯罪的
  • 能不能得到补偿,主要看破案之后罪犯是否还有资产可以赔偿。如果有资产,那么可以通过退赃的方式来减轻处罚,受害人的钱财会得到一定程度补偿或者全额退回;若罪犯无资产,受害人一般是不会得到任何补偿的,除非是罪犯家属有愿意替罪犯偿还获取受害者原谅以减轻对罪犯的处罚。
  •  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的,会被刑事拘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此事,或者拿公安局不予受理的文书,到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法律依据: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您好,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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