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夫妻双方于2007年离婚,男方由于做生意在离婚前负了外债200万,但之后由于债主和男方仍存在合作关系,没有追债。现在债主有意向追债,请问: 1.女方是否有义务共同承担债务。 2.如需共同承担,现在女方有一房一车,可否在债主起诉前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

其他 2011-09-22 17: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边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