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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四川省一超市员工,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于7月1号执行,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380元上调到1650元,此文件于2018年11月9日下达到本县,此文件第6条注明的是2018年工资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但超市却规定从12月开始漲基本工资,7月到11月上调的基本工资不涨,不补发。请问:该怎么维权。谢谢!

其他 2018-12-03 2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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