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当事人男女双方都是农民,当年结婚时没去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按照农村风俗摆了酒,婚后女方迁至男方家居住,户口本上注明两人是夫妻关系,育有一儿一女,现子女均已成家。女方不堪忍受男方长期酗酒、不务正业,早已感情破裂,已分居九年(女方从东北沈阳农村投靠武汉的母亲处居住),现女方要向男方正式提出分手。请问:应该称其为“离婚”还是“解除同居关系”?

离婚 2009-05-12 11: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本案件应看他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在一起居住还是之后,之前 的构成事实婚姻,起诉离婚的应补办结婚证再进行离婚!之后在一起的不具有婚姻关系,按照同居处理!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武汉王建峰律师
  • 如果是1994年2月1号前摆的酒,视为事实婚姻,要求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