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婚前男方以女方名义购房。首付和月供全部由男方支付,如果离婚,婚前的这部分归属男方还是女方,

离婚 2018-12-20 14:52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个人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 您好,双方属于借名买房行为,登记在女方名下,若双方没有财产约定,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 您好,一般以登记为准,如是男方付款的,应归男方所有。
  • 你好,你这个情况 关于婚前的部分。原则上归女方的
  • 您好,婚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一般归属为女方。
  • 您好,房产属于女方所有,出资视为借款。
  • 你好,男方。。
  • 需要看有无证据,有证据的可以主张归男方所有
  •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 您好,主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的名字,一般会判定为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至于共同支付首付需要证据证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针对各个家庭具体的情况而定。
  •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男方婚前支付的首付以及月供作为女方向男方的借款,婚后共同还贷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有权要求分割。
  • 这个我认为得需要判断当时为何以女方名义买房子。如果由于限购问题,那么我认为男方有权利主张争议房产。如果是一种赠与行为,那么男方主张起来的难度就比较大了!
  • 男方个人财产
  • 夫妻个人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第19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 18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 你好,是男方的。
  • 你好,房子属于女方的,男方出钱部分可以要求反还。
  • 您好,主要看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男方的名字,一般会判定为男方婚前财产,婚后还款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至于共同支付首付需要证据证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应针对各个家庭具体的情况而定。
  • 婚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一般归属为女方。
  • 您好,婚前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一般归属为女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