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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法者是建行陆良支行,出卖方是中国A责任公司,委托方是北京X国际拍卖公司。根据合同,拍卖方已经违约。过户时,建行陆良支行提出附带条件,不答应附带条件就不给过户。拍卖方同意退买房金和保证金,不退佣金.违约金没有。 因房产、土地证和实物被第三方(建行陆良支行)扣住不给。拍卖公司不能履行竞买合同,我全额付款已经超处3个月,拍卖公司已经不能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有哪位律师愿意为我提供法律援助。

其他 2011-09-21 08: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 房屋的产权人建行陆良支行与出卖方中国A责任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出卖方为何有权出卖不属于自己的房产?他们之间是否有授权? 如果出卖方有权出售房产,则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你可以依据合同主张违约责任;如果未经授权且产权人不追认买卖行为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 因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 关健是出卖方有无权利卖房,将导致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有效,可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合同无效,可以追究出卖方及拍卖公司的责任,详情可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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