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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在宅基地修建房屋,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在2018年补办手续时,经测量房屋超标40平方,规划办要求把这40个平方分到公婆户上,老公有三兄弟。(两位弟弟已各自在宅基地上修房)房屋为我们一人出资所修建,公婆未出钱,这种情况,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已的产权?

其他 2018-12-14 2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取得产权。
  • 只有合法登记了才能取得产权,如登在公婆名下,让他们给你付建房款。
  • 宅基地面积,根据每户人口数,有要求。如果规划办非要将超出的40平方米挂在你公婆名下,否则不给办证,那你也得配合规划办要求。那么,你可以与公婆,老公的两个弟弟签订一个情况说明,说明你们是实际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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