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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几天报警警察也不来了,还说什么别人又不闹事我们去了也没办法,请问我应如何应对

刑事辩护 2019-07-26 00:4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情况下,您只能起诉对方赔偿您相应的店面损失。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详询。
  • 你好,外出喝酒意外身亡是不属于工伤的,像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详谈,以便更好的帮助你。
  • 你好,建议您和对方的代表直接沟通,说明情况,外出喝酒死亡不属于工伤和您没有关系。
  • 1、员工因重大过错导致工伤,如果员工有责任的话,可以要求承担一定的赔偿的,但是员工还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则公司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您好,外出喝酒意外身亡是不属于工伤的。您不必负担责任。您可以和对方协商不要闹了摆出法律依据,协商不成,可以走诉讼程序。,具体细节可以来电与我详谈或加同号威信。。
  • 家属闹事无理
  • 这种情况建议走法律程序,委托律师来沟通处理
  • 您好,您与对方协商了没有,对方的诉求是什么,喝酒意外死亡是不属于工伤的,您没有任何过错,具体内容欢迎来电或维信免费咨询,维信同主页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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