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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酒后到党委办公室反应问题,与工作人员产生口角。并踹了一脚门。是否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

刑事辩护 2018-12-14 18: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构不成那么严重的问题。。
    【追问】当时接待室有一份资料,我随手翻了一下,工作人员斥责我,说是机密资料,我反驳说机密资料应该放在机密室。情绪激动下才踹了机密室的门(与接待室是一个房间,贴了一个机密室字条)。争执大约十分钟左右,被派出所带走。被判了扰乱公共秩序罪,拘留了五天。我想问问是否合理?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利?
  • 你好,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等无法进行,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你这个不属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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