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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有伤残,保险公司赔偿完,向我要精神损失费,我应该给吗

其他 2018-12-18 1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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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哪些交通违章不能获保险赔偿:  一、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俗称黑车)。  二、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三、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发生保险事故。  四、对于驾驶证方面的:无有效驾驶证的。  五、无有效驾驶证的。  六、所驾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七、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  八、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  九、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  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
  • 你好,非常感谢您的咨询。 保险公司理赔是期限的,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交警部门处理事故也是有期限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申请复核的另计。
  • 为何不让保险公司赔偿。
  • 精神损失费应该跟保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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