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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和电瓶车相撞,我全责,赔偿对方误工费怎么计算,对方上班

其他 2019-12-02 09:0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按照对方实际工作的工资计算。
  • 按照对方实际工作的工资计算
  • 按照实际工资计算。
  • 按照每天工资计算
  • 电瓶车相撞发生事故的,也是交通事故范围的,要立即报警,有警察勘查现场,做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于电瓶车基本都不是机动车范围的(个别比较大的电动车经交警鉴定可以划为机动车范围)。所以赔偿起来也比较简单,把双方的损失都加在一起,然后按照交警划分的责任比例来承担就可以了。
  • 赔偿项目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肇事者承担全部的责任,参考如下法条赔偿对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按实际损失...
  • 根据对方的伤情、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对方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工资损失证明来计算。
  • 原则上按照病假期间,而且单位确实扣发工资,这种情况下计算误工费。
  • 不能协商赔偿的建议伤者通过诉讼法院会要求提交证明来支持赔偿数额
  • 按对方提供的证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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