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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撞车,我逃逸了,对方报警了,我还能跟他私聊吗?还有这个我还会有罚款吗?警察还会吊销驾照啊?还有什么处罚吗?

其他 2018-12-20 21: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将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以内。
    3、饮酒后交通肇事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在吊销驾驶证、终身禁止考取驾驶证的前提下,罚款1000到2000元。
    4、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已经触犯刑法,在吊销驾驶证,终身禁止再考取驾驶证的前提下,将按照危险驾驶罪,处罚金、并处拘役。(通常是6个月以下)
    5、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相互记下车辆牌号和联系方式,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无需报警,自行协商处理,在事故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尽快撤离现场。 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由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按强制保险的赔付原则办理理赔。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派驻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的交通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后,通过全责方的商业第三者保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承担。
  • 无证驾驶撞人之后要积极接受警方调查,在这个时候应该积极主动承认错误,严禁撞人之后逃逸。端正态度,努力配合警方完成调查工作,按照调查结果遵从赔偿等相关事宜无证驾驶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的行为,是定性为交通肇事罪的。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
  • 您好,一般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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