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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跟陌生朋友买了东西,不满意,但是商家不给退款退货,微信也不回,打电话也不回,怎么投诉他?我在广东省,他在上海

消费者维权 2018-12-19 22: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随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消费权益保障法存在消费者可以退货的规定。对于普通途径的销售商品,如果产品质量有问题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货后7日内要求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 :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拓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指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而该法的颁布实施也是中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当消费者网购商品时发现购买的商品并非正品,你可以这样维权: 1、与商家联系,协商处理; 网购商品通常容易买到假货,而且一般是在消费者受到商品后才发现。此时消费者可以及时联系商家,看对方如何处理,最好的方式是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比如说商家给消费者更换正品,或者退货退款。 2、购买未满7日,直接要求退货; 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个规定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不过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这个前提条件却为退货的障碍。不少商家以包装已经被拆封为由,拒绝退货。通常来说只要不影响二次销售是可以要求退货的,而且商家卖的是假货可以通过举报投诉方式维权。 3、举报、投诉; 商家售卖假货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可通过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可以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4、要求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难免会购买到非正品,有些商品可能是十几块钱,有些可能多达数千元。如果是属于小额纠纷,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与商家解决,涉及商品价值较高的情况,商家拒不承认的话,不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权。
  • 建议不要随意轻信私人交易网络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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