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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没有合同的临时工,跟一个小老板干活,工作期间受伤,到医院检查脚跟骨折现在已经53天了,共去医院三次,两次复查,医疗费都是老板拿的,我家里有三个孩子两个老人我是家里的顶梁柱。现在不能挣钱了最少得四五个月才能干活,之前我也跟老板说过这事,老板说先让我养着不会亏待我的。直到第五十天复查后我再次问他能给我多少钱他不说,他问我想要多少我说给我三个月工资就行了大概三万他嫌多让我走法律程序。我该怎么办走法律程序大概能赔偿我多少钱。我工资是一天350

离婚 2018-12-19 17:4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 您好,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进行工伤认定。并根据工伤等级要求其赔偿,如医药费、停工留薪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及未签劳动合同一年内,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每个月双倍工资。
  • 工伤赔偿项目:没有致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你好,需要有工伤鉴定的,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部门主张赔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向当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
  • 你好,你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治疗结束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向当时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程序。
  •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权
  • 您好,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 工伤赔偿的项目有: (一)治(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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