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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07年认识,08年同居,14年9月领证11月办酒结婚,12月他开始出轨,被我发现3次都是跟同一个女人,现在他要跟我离婚,他自己没经济基础没房没车没存款,如果我走法律程序的话能要他给我金钱赔偿吗?比如离婚后每月给我多少钱之类的现在他要跟我离婚,如果我走法律程序的话能要他给我金钱赔偿吗?比如离婚后每月给我多少钱之类的

离婚 2019-04-05 15:2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有相应的存款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请求其法院确定该存款是否为共同存款,如果能够认定为共同存款的,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分配,同时如果存在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确定债务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共同承担。
  •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例如: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如果因男方婚外情等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女方属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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