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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化妆品公司的一名员工,2014年4月来的公司,至今有4年8个月的时间,我工作的地点是商场里专柜的模式,由于公司2018年12月份公司突然要撤柜,导致住郊区的我公司没有合适的店安排我,因为之前的商场是晚9点30分闭店,公司给我分配的店是晚10点下班,我住的比较远,晚上回不了家,然后就从家等待公司通知,后来说先让我去另一家店先去办卡,先暂时在那上着,然后我就去了公司说的那家店半了卡,刚上班没几天公司又给我来电话了,问在那上的怎么样,等等一些问题,我说除了路程选别的都挺好的,她说公司的意思是你这种情况可以跟公司解约,或继续上,我说那就解约吧,因为在现在去的这个商场晚上我坐不上公交车回家,这个商场是周日至周四晚9点30分下班,周五周六是晚10点下班,我需要坐的那辆公交车是9点25分末班车,到商场这已经没有车了,要是上晚班就得打车回家,公司说给报销,其实我现在去的这个店是2个人的编制,我去了是超编的,由于公司是第三方给支付工资,今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了一下赔偿的事,说补偿5个月的工资,我想问的是如果她是按乙方提出解约的,跟甲方提出解约的补偿金是不是不一样,如果按照甲方违约应该怎样补偿?

其他 2018-12-20 00: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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