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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您好,2018年我通过某中介买了一套房子,6月9号缴契税,进行了物业交割。这套房子之前租给该中介的租赁平台,已经租了两年,最后一年是2018年3月19日到2019年3月18日。当时合同约定,交割之日以前的房租归原房东,以后的房租归我,房租是每三个月结束后付给房东。但是后来我发现,租赁中介已经将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名为服务保证金)提前一年给了原房东,即6月份交割时,原房东已经收到两个季度的房租,实际含义是预付。而当时我并不知晓,签了合同。租赁中介和原房东都知道此事,并且进行隐瞒。现在租赁中介和原房东都承认多收钱,但声称我同意了。、我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8-12-20 11: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尽快诉讼。
  • 最好能带上相关书面材料面谈。
  •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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