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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在工厂上班自己生病了请假工厂不批,而且还扣工资合理吗?签劳动合同合同是和第三方签的

其他 2018-12-31 21: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出示医院的诊断证明即可
  • 一般公司员工请假,不会扣双倍工资。具体请假工资按照以下标准发放:  工伤假工资:职工因工伤,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  产假工资:女职工产假(包括流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且不得在女性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工资。  事假工资:劳动部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直系亲属死亡在外需要本人前去料理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对企业职工的一般事假,由于职工在进行加班加点工作时,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律不发给工资。对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由于他们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这些人员请事假每一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天数的不计发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请事假的,工资照发。  探亲假工资: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职工有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照发工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单位拖欠工资要补偿吗  关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补偿,原劳动部《违反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amp;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尝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一)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有以下规定:
    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不合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处理
  • 你好,是不合理的,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
  • 工厂未准假扣工资不合法。
  • 您好,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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