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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因项目终止,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所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这个说法合理吗?

其他 2018-12-25 13:5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您好,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果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
  • 你好,不合理。 项目终止不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补偿金,需支付
  • 你好,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 你好,不合理。 项目终止不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详情建议你电话联系律师,由律师帮您维权。
  • 您好,不合理。如需进一步帮助,请与我电话或微信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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